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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暂行办法》

时间:2025-09-01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6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暂行办法》(鲁发改价格〔2025〕511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机制,规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行为,提高成本监审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制定规范了我省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行为,明确各方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能够进一步提升成本监审质量和效率,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成本监审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实施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过程中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的行为;《办法》所称第三方,是指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办法和程序确定的,向价格主管部门有偿提供成本审核服务的具有会计、审计、工程造价、评估等相应资质和技术优势的第三方服务单位。

  (二)引入原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遵循积极稳妥、有序实施、规范运作、注重实效、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职责义务。《办法》明确了价格主管部门和第三方应当履行的职责,对严禁转包、回避原则等情形进行了规定。

  (四)购买方式及程序。《办法》规定价格主管部门需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将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费用编入年度部门预算,明确签订服务合同时的服务项目、内容、方式、期限、双方责任和义务、服务收费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确保购买服务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到位。

  (五)验收运用。《办法》要求第三方成本审核成果应包括监审初步结论、有关说明和审核工作底稿等,明确了验收方式,并对第三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设置了约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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