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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2024年1月17日)

时间:2024-01-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4年1月17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均降低5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元/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国

  VI(B)

  汽     油

  89号

  7.08

  9220

  9172

  92号

  7.63

  9791

  9741

  95号

8.18

  10362

  10309

  国

  VI

  车

  用

  柴     油

  0号

  7.23

  8185

  8143

  +5号

  7.09

  8015

  7974

  -10号

  7.65

  8694

  8649

  -20号

  7.98

  9118

  9071

  -35号

  8.27

  9458

  9409

  -50号

  8.49

  9712

  9662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标VI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8780元和774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http://fgw.shandong.gov.cn/art/2024/1/17/art_91082_10425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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