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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3-12-09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事项名称

  关于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前公示

  申报单位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建设单位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建设地点

  广东省

  建设期限

  2024年6月-2025年6月

  总投资

  36637万元

  资金来源

  特别国债及省级财政资金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试验环境观监测能力建设:涵盖4套海洋水面综合观测系统,2 套海洋剖面观测系统,2 套海洋坐底观测系统,系统本身不涉及用海。

  2.试验平台能力建设:建设一个海上移动试验平台及一座锚泊试验平台。根据珠海试验场总体建设方案和两型平台设计,主要用于支撑珠海试验场的装备设备试验区及外场的试验能力。

  3.前站指挥控制系统建设:基础系统主要包含一级指控母舱体1 组,二级指控子舱体2个。其中母舱体布放在小万山岛东侧空地,子舱体布放于移动试验平台、锚泊试验平台或灵活布放于大万山岛、小万山岛、白沥岛以及东澳岛等周边海岛。

  4.安全保障系统建设:包括2 套无人机监测系统、2 套无人船监测系统。

  审批处室

  区域经济处

  联系电话

  020-83138662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51000

  邮政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1231房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原文链接:http://drc.gd.gov.cn/xmgs/content/post_4296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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