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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调解担“重任” “保调赔防诉”新机制高效化解医疗纠纷

时间:2023-11-05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时代枫桥经验四川实践

  “公平正义化纠纷 和煦春风暖人心”“热情周到公平公正”……10月23日,记者走进眉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调委)办公室,发现这样的锦旗有很多,调解部副主任王绍明的手机响个不停。

  近年来,眉山坚持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新医疗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模式,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方参与、专业调解、司法保障的预防调处化解医疗纠纷的“保调赔防诉”新机制,即全市统保、专业调解、调完即赔、防控风险、诉调对接。截至今年9月,眉山市医调委共现场转移医疗纠纷145次,转移成功率100%;接受报案咨询606件,登记受理医疗纠纷274件,调解成功229件,调解成功率83.58%。

  诉调对接,高效化解医疗纠纷

  “这两面锦旗,对我来说意义尤其特殊。”王绍明指了指锦旗,脸上露出微笑。“这起纠纷化解以后,医患双方几乎是前脚跟着后脚,都来表示感谢。”

  90岁的肖老伯因咳嗽到医院就医照胸片时,因护工过失不慎摔倒,次日抢救无效死亡。肖老伯家人情绪激动,调解之初,多次质疑调解员是在“和稀泥”。

  “达成调解协议可当即在市医调委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保证法律效力。”王绍明向家属耐心解释,并找到眉山市医调委联络法官,结合评估结果和法官指导,向亲属释明赔付标准。最后,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相关费用,双方共同向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纠纷至此圆满化解。

  诉调对接,化解医疗纠纷不但高效快捷,而且经得起司法考验。眉山市医调委设立了法官工作站,为医患双方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辅导和纠纷解决方式引导服务。对诉至法院的医疗纠纷,法院采取委派委托调解或邀请市医调委参与调解。对于医患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运用“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合同效力”等,保障医疗纠纷的调解成果,及时固定协议效力。“同时,在市医调委设立巡回审判庭和巡回法庭,对个别具有典型意义的医疗纠纷实行巡回审判,以案释法,起到教育示范作用。”眉山市诉调对接中心主任刘正国说。

  眉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树明表示,大量医疗纠纷化解在诉外诉前,缓减了法院受案压力。同时,让专业性强、案情复杂、审理时间一般较长的医疗纠纷通过诉前调解解决,达到了医疗纠纷诉源治理效果。

  专人专事,让医患双方满意而归

  记者在眉山市医调委看到,法官联络、警务、评估、调解、保险理赔等功能室一应俱全,为医患双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调委会第一时间介入,通过引导医患双方进入人民调解渠道,及时有效将医患矛盾从院内转到院外。”眉山市医调委主任杨德荣介绍,开始调解后,调解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并会同理赔中心对调查材料进行分析,形成初步的调解处理意见。调解成功达成协议后,即进入保险理赔程序。如调解不成的,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成功调解的关键是什么?“让专业人办专业事。”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辅导室主任樊俊认为,医疗纠纷专业性强、诉赔金额高。而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往往需要司法鉴定做出判断,法院审理期限较长。“所以,必须要经验丰富、懂法规政策的行家里手来调解。”

  调任眉山市医调委之前,杨德荣在自贡干了几十年医政医管工作,正是这样的行家里手。包括杨德荣在内,眉山市医调委共有10名专职调解员,还有专业的医学专家库和法学专家库。

  服务还在加码。眉山市医调委明确,不断完善医学专家库和法学专家库,为医患双方免费进行专业化、程序化、标准化的调解;在相对偏远的仁寿、洪雅两县设立医调分站,各驻守2名专职调解员;定期组织全市重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风险防范培训,不断提升医疗机构风险防范意识和水平,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医疗纠纷发生。(记者 伍力)


原文链接:https://www.sc.gov.cn/10462/10464/10465/10595/2023/11/3/57629de224994cd398334b0adf2dafb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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