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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时间:2021-12-11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规范地方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2021年11月22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二十一条,从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定价程序、成本核定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办法》的制定出台,将积极推进我省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改革,鼓励按照垃圾产生量计量收费,推行差别化收费政策,利用价格杠杆推动垃圾分类。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超量加价收费机制,对超过核定基准量的垃圾提高收费费率,促进垃圾减量化。《办法》也将助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化经营和管理进程,在运行过程中将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有能力的企业承担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办法》明确健全价格违法行为处罚机制,提出各地建立部门间涉费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支持保障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全面有效实施;对拒不缴纳、故意拖欠垃圾处理费的单位或个人,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归集至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原文链接:http://fgw.qinghai.gov.cn/xwzx/fgxx/202112/t20211206_79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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