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河北辰腾售电有限公司开展配电网业务的复函
时间:2021-10-08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藁城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改革业务试点项目申请投资配电业务的请示》(石发改电力〔2021〕48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藁城经济开发区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的全国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之一。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藁城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区域电网发展规划及建设方案》,划定了供电范围。对编制的建设方案,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进行了初审,我委按程序组织了评审并予以批复。藁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试点项目业主为河北辰腾售电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河北辰翔售电有限公司80%,石家庄市八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
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政策和有关要求,同意河北辰腾售电有限公司开展配电网业务。供电范围10.48平方公里:南区(片区1)东至兴柳线,西至郭庄东街,南至世纪大道,北至307国道和石德铁路,面积7.37平方公里;北区(片区2)东至定浚线,西至兴安街,南至307国道,北至石黄高速,面积3.11平方公里。
请你委继续督促项目加快进度,及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做好项目运营工作。
特此函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hbdrc.hebei.gov.cn/web/web/tzgl/2c9473847c14e2d9017c1646d09e419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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