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福贡县构建“正负清单”双轨制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职责交叉、监管碎片化、行为失范等问题,怒江州福贡县人民政府制定发布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试行)》(简称《履职清单》)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当事人负面行为清单(试行)》(简称《负面清单》)。通过“正面明责+负面警诫”双轨机制,构建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阳光化。
“双轨”建制明权责,规范交易划红线
正向赋能,明晰权责边界。精准分工,划分招标人、代理机构等6类交易主体“标前—标中—标后”全链条50项职责。三权分离,公管局(牵头联席)、行业部门(行政监管)、交易中心(平台服务)各司其职,破除监管碎片化,协同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贯通“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动态评估”机制(如专家违规多部门联动追责)。
负向约束,锁定行为禁区。全域覆盖,177条禁令靶向管控6类交易主体核心风险(招标人量身定制、投标人串标、专家不公正评审等),明确违法成本。动态管理,每两年更新清单,备注“首违轻微可免罚”体现惩教结合;具象描述,具象化描述违规情形(如“不同投标人保证金同一账户转出=串标”),压缩串标围标暗箱操作空间。
“双轨”耦合强监管,阳光交易显活力
双轨互锁,闭环协同增效。《履职清单》要求“禁设排他条款”,《负面清单》同步定义其表现及法律后果,形成监管闭环。信用联动,依托省信用平台建立违规信息库,触发“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禁投标、清退专家等)。
全程监管,落地执行有力。标前自动校验招标文件,拦截负面清单、禁止条款(排他性、量身定制等);标中现场监控严防干预评标、泄露信息等行为;标后核查合同实质一致性(杜绝“阴阳合同”),监督履约情况(转包/违法分包)。
责任压实,问责到人到岗。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监督部门强化巡查核查。对负面清单行为“零容忍”(警告至移送司法),对履职不力严肃追责。
公共资源交易“双清单”制度通过厘清权责边界、整合监管资源、规范交易流程、强化公平竞争、筑牢廉政防线,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闭环管理。该制度提升了行政监管效能、优化了市场交易环境、强化了廉政风险防控,为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阳光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持续优化了营商环境和维护了良好市场秩序。
原文链接:http://yndrc.yn.gov.cn/html/2025/zhoushifagai_0717/22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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