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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爱军同志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

时间:2025-02-25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月18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表决并通过《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等有关法规。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孙爱军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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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重要法治保障,是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2024年一类重点立法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作为起草责任部门,切实提高站位,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协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提前介入,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聚力推进立法工作进程。《条例》起草过程中,先后3次向16市政府、27个省直部门、30余家企业、行业协会以及部分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期间,起草小组赴泰安、淄博、威海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24年9月9日,草案经省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期间,再次向16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省人大代表、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赴烟台等地深入调研,结合各方面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论证修改完善。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于1月18日表决通过。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密切协作,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为加快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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