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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白马河航道等3条航道船舶通行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4-05-08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规范白马河、北大溜河与老万福河3条航道船舶通行费管理,促进内河航运事业健康发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起草了《关于白马河航道等3条航道船舶通行费标准的批复》,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5月18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5月18日

  联系电话(传真):0531-51785716

  电子邮箱:dsL@shandong.cn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关于白马河航道等3条航道船舶通行费标准的批复

  济宁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继续收取白马河、北大溜河和老万福河航道通行费的请示》(济发改成本〔2024〕61号)收悉。现将白马河航道等3条航道船舶通行费标准重新明确如下:

  一、白马河航道船舶通行费按载重吨计收,由京杭运河主航道通行至鲁顺港和兆丰港的船舶通行费标准均为1.4元/载重吨,通行至盛达港的船舶通行费标准为2.1元/载重吨,通行至太平港和荣信港的船舶通行费标准均为2.7元/载重吨。

  二、北大溜河与老万福河的航道通行费按基础通行费和里程通行费两部制计收,收费标准均为:基础通行费1.75元/载重吨,里程通行费0.05元/公里·载重吨。

  三、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收费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7年6月30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 日


原文链接:http://fgw.shandong.gov.cn/art/2024/4/19/art_115442_10434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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