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05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以下简称《支持政策》)要求,请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名单(2024年第一批)申报工作,会同区电力公司对申报项目的备案材料、补贴申报表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于2022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并网发电,项目类型属于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或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原文链接:http://fgw.beijing.gov.cn/gzdt/tztg/202401/t20240103_352386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巴州桥丰棉业有限公司轮台分公司等2家棉花加工企业搬迁通过验收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