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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中小学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12-31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中小学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1407号)将于2024年1月31日到期。为规范中小学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拟对该办法进行延期,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2月11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公示期: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电话:0531-51785721;传真:0531-51785701;电子邮箱:qianchengyu@shandong.cn

  特此公告。

  附件:山东省中小学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山东省中小学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docx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fgw.shandong.gov.cn/art/2023/11/10/art_115442_10423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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