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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五届全运会省属场馆广东体育馆及副馆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时间:2023-12-23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粤发改投审〔2023〕79号

  省体育局:

  《关于报送第十五届全运会省属场馆广东体育馆及副馆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粤社训中〔2023〕88号)收悉。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十五运会办赛需要,同意开展第十五届全运会省属场馆广东体育馆及副馆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5-440104-33-01-174979)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大通路28号。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5290平方米,其中广东体育馆(主馆)面积约9070平方米,网球馆面积约6220平方米。建设工期为8个月。

  三、项目总投资374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省财政新增和统筹体彩公益金等资金渠道专项安排解决,具体根据项目进度分年度列入预算安排。

  四、请你局根据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资文〔2023〕854号、综二城建〔2023〕260号有关规定,该项目由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建设,省代建局加强技术指导。

  六、请在项目建设以及运营管理中,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在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以及项目运营管理期间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抓紧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等审批流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相关文件是:资文〔2023〕854号、综二城建〔2023〕260号、穗国用(2005)第321号、粤机编办〔2012〕224号、穗国土规划批〔2017〕96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7749号。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drc.gd.gov.cn/xmgg/content/post_4305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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