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延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标准试行期的复函
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fgw.shanxi.gov.cn/tzgg/202312/t20231211_944342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关于对2023年度申报评标专家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通知
下一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