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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2023年10月24日)

时间:2023-11-05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3年10月24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均降低7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元/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国

  VI(A)

  汽     油

  89号

  7.68

  10020

  9968

  92号

  8.27

  10639

  10585

  95号

  8.87

  11258

  11201

  国

  VI

  车

  用

  柴     油

  0号

  7.89

  8960

  8914

  +5号

  7.74

  8775

  8729

  -10号

  8.35

  9516

  9467

  -20号

  8.71

  9979

  9927

  -35号

  9.02

  10349

  10296

  -50号

  9.26

  10627

  10572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标VI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9580元和8520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http://fgw.shandong.gov.cn/art/2023/10/24/art_91082_10417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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