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副产盐资源化综合利用和生产1万吨六氟磷酸锂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3-10-2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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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副产盐资源化综合利用和
生产1万吨六氟磷酸锂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许昌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副产盐资源化综合利用和生产1万吨六氟磷酸锂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新发改环资〔2023〕1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3年10月9日
原文链接:http://fgw.henan.gov.cn/2023/10-17/2831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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