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布202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时间:2023-10-14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经国务院批准,2023年9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314号),明确2024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小麦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202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比2023年提高1元。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fzggw.jiangsu.gov.cn/art/2023/10/11/art_284_11036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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