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河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河北省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林业(草)局、水利(务)局,省财政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关于下达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地方第一批)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37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转发下达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本次下达投资为安排至地方的公益性非经营性项目,属直接投资。请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到县(市、区或项目单位),并将下达文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林草局、省水利厅。同时,要加强工作沟通和审核比对,防止重复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并切实加大对脱贫地区的支持力度。对分解后的具体项目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填报。
二、严格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国家印发的《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市、县要抓紧组织编制项目作业设计,张家口市、承德市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林草、水利部门审批,其他市由市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组织审批。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按程序逐级报批。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因地制宜、节约优先、量力而行,在确保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参照《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投资估算指南(试行)》,科学合理确定具体地块投入标准。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地方投资,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三、加强项目监管
请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管责任,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切实加强对项目落地实施、工程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进度、资金使用与拨付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要督促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要指导项目单位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当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省林草局、省水利厅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强化项目调度
本批投资计划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市县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更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将实施在线监测,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开展绩效管理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实施相关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取得预期成效(绩效目标表附后)。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发展改革委、省林草局、省水利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 河北省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第一批)
2. 河北省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绩效目标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河北省水利厅
2023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
1.河北省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绩效目标表.xls
原文链接:http://hbdrc.hebei.gov.cn/web/web/tzgl/2c9473848865fdbe018866990eed22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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