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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非居民用气恢复执行2019年淡季价格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1-04-08 作者: 来源: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非居民用气恢复执行

  2019年淡季价格政策的通知

   

  湘发改价调〔2020〕456号

   

  各市州发改委、各城市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0〕119号),我省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止,自2020年7月1日开始恢复执行2019年淡季价格政策,非居民用气价格按照湘发改价商〔2019〕238号执行,具体价格见附表。

      附件:9城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9城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单位: 元/立方米

  城  市

  非居民用气价格

  长沙市

  2.92

  株洲市

  2.92

  湘潭市

  2.92

  衡阳市

  3.27

  岳阳市

  3.13

  常德市

  3.15

  益阳市

  2.97

  邵阳市

  3.23

  娄底市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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