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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泽库县纳入国家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县

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推进草原生态修复,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印发《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工作方案》(发改办农经〔2021〕1060号),提出要在全国建立15个生态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县,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试点县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能力等基础条件,推动畜牧业生产方式由传统的放牧为主基本转为暖季适度放牧、冷季舍饲半舍饲,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模式,提高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提升绿色畜产品生产能力,提高草原畜牧业发展质量、效益,实现实现生态生产生活共赢。

  畜牧业是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在全省保生态、保供给、保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既是解决我省草原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抢抓机遇,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汇报衔接,争取支持。在全力做好工作方案编制、项目组织谋划等工作基础上,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对照国家要求修改完善试点方案文本。通过积极争取,我省共和县、泽库县顺利通过国家评审,纳入全国15个试点县。

  该项目试点期4年,估算总投资6414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2000万元。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下达2022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80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抓紧分解转下国家投资计划,并督促两县做好初步设计(或作业设计)的审批工作,要求建设单位抓紧施工黄金期,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原文链接:http://fgw.qinghai.gov.cn/xwzx/fgxx/202207/t20220708_81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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