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重新明确中国海洋大学等15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04-07 作者: 来源:
中国海洋大学等部分高校学费政策将于8月31日到期。为保持我省高校学费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起草了《关于重新明确中国海洋大学等15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31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监审处)。公示期:2020年8月27日至8月31日 ;电话(传真):0531-86191353;电子邮箱:dsL@shandong.cn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重新明确中国海洋大学等15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关于重新明确中国海洋大学等15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上一篇:关于征求重新明确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专科专业学费标准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