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印发《关于开展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93号)要求,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推荐,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山东高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为“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山东盖世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盖忠琳等10名同志为“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191802
传 真:0531-86191633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子邮箱:yxj_sdfgw@shandong.cn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传 真:0531-87969725
电子邮箱:pbdbbz@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附件:1.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名单和
主要事迹
2.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推荐对象名单和
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
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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