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权责清单部分内容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报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备案,现对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权责清单部分内容调整情况予以公告。
一、关于放权事项的调整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规定,我委共下放1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涉及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的12项,其中委托下放11项,直接下放1项。
(一)委托下放事项
1.增加事项设定、行使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备案”“限额以下鼓励类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设定、行使依据增加省政府令第333号、鲁政发〔2020〕11号。
2.变更事项实施权限
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创业投资企业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限额以下鼓励类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等委托下放事项的实施权限进行了变更,即承接主体按委托协议规定有关事宜执行。
(二)直接下放事项
“对信用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查询、应用公共信用信息的行政处罚”设定、行使依据增加鲁政发〔2020〕11号,实施权限增加下放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实施。
二、关于新施行地方性法规新增事项的调整情况
《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我委在权责清单中增加3项行政处罚事项,即“对市场信用信息采集单位违规采集信用信息的处罚”“对市场信用信息采集单位违规使用和管理信用信息的处罚”“对信用服务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
三、迎接国家评估涉及事项的调整情况
我委“重点对外合作项目名录编制”的设定行使依据为涉密件,无法链接文件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度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要求,同时兼顾保密有关规定,将“重点对外合作项目名录编制”中的设定行使依据名称及有关条款修改为“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厅字〔2019〕49号,其他内容涉密(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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