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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查询使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07 作者: 来源: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12月24日,《问政山东》节目曝光了我省部分单位在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查询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查询使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查询使用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根据《问政山东》节目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说立行、立行立改,切实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查询使用的工作部署,落实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以“双公示”为重点,全面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水平。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桩”,是支撑信用体系建设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数据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针对“双公示”工作,建立了月度监测、季度评估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不断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务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量质双升。

  三、将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接入省、市、县政务服务大厅。为推动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2020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信用“联合奖惩”“信用核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在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信用“联合奖惩”“信用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广应用工作。各地市要全面总结工作经验方法,于2月底前,实现所辖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接入。已经接入的各市、县政务服务大厅,要做到“逢办必查,即查即用”,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对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的作用。省发展改革委拟于近期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嵌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调研,请按调研方案(见附件3)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建立常态化调度、监测机制。省发展改革委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第三方机构,建立调度和考核机制,及时调度分析,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归集公示和查询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同时,强化运用技术手段,对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查询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出预警提示,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五、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查询使用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把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查询使用作为优化我省法治环境的有效手段,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技术支持和政策解读,确保取得实效。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办法,进一步堵塞制度上的漏洞。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加快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进程,持续优化信用信息归集渠道,加强对信用信息归集的质量控制,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查询使用服务。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2.关于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信用“联合奖惩”“信用核查”工作的通知

  3.省发展改革委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嵌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使用情况调研方案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4日

  附件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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