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华平科瑞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夏华平科瑞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宁夏华平科瑞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的请示》(华平科瑞字〔2021〕01号)及有关支持性文件收悉。经研究,核准批复如下:
一、宁夏华平科瑞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2022-2023年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发改基础〔2021〕1746号)中的重点实施项目之一,也是落实公转铁,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具体举措。为满足企业油品综合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发展需要,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输成本,提高运输安全性、可靠性和绿色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意建设宁夏华平科瑞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项目代码:2112-640323-04-01-929704)
二、项目位于盐池县冯记沟乡汪水塘村太中银铁路汪水塘车站南侧,自太中银铁路汪水塘车站东端咽喉南侧新建牵出线引出,下穿既有公路,向西行进,绕过汪水塘车站信号楼后,接入华平科瑞规划厂区,设华平科瑞装卸场。线路总长约4.7公里,其中正线长1.206公里;在汪水塘车站南侧新增到发线1条,东咽喉南侧新增牵出线1条,有效长均为850米,场内设油品装卸线4条,有效长450米。
三、项目近期(2030 年)运量为100万吨,远期(2040年)运量为200万吨,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IV级
2.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3.正线数目:单线
4.限制坡度:6‰
5.最小曲线半径:300m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HXD系列
8.闭塞类型:无闭塞
9.牵引质量:4500吨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2亿元,全部由你公司自筹解决。项目计划2022年3月开工,工期24个月。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分别是自然资源厅《关于汪水塘铁路专用线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1〕35号)、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323202100049号)、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局集团公司关于宁夏华平科瑞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在太中银线汪水塘站与国铁接轨的意见》(兰铁科信函〔2019〕151号)、太中银铁路公司《关于汪水塘车站接轨新建铁路专用线的复函》(太中银运函〔2019〕16号)。
六、请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七、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fzggw.nx.gov.cn/zwgk/zwgkml/xzspsx/202112/t20211231_3269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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