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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实施

时间:2022-01-07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全省“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十四五”时期我省推动生态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规划》立足青海省资源禀赋,全力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着力培育和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生态经济体系,助力青海省率先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以“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安全”战略地位为总揽,以规划和理论研究成果为依托,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为支撑,全面聚焦“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紧紧围绕“四地”“五个示范省”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生态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刚性约束,加快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培育和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

  《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完善机制注重长效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到2025年,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生态经济集群初具规模,清洁安全、高效集约的资源利用方式、绿色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基本形成,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初具规模,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初见成效,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取得明显成效,传统产业实现绿色升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转化通道有效构建,绿色发展新高地初步建成,基本构建了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经济体系。确定了7大领域22项主要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

  《规划》提出了生态经济发展的八项主要任务。包括筑牢绿色本底、夯实环境质量、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推动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提升生态经济发展质量效能。同时,明确了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增强生态经济发展要素供给、构建市场体系、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五大基础支撑体系,并系统谋划提出了8大类57项重点工程。此外,《规划》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制保障、强化监督考核、营造良好氛围等4个方面,提出了保障落实措施。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生态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不断强化工作举措,细化工作任务,立足青海特色和优势,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不断激发生态活力、挖掘生态潜力、释放生态红利,走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经济发展之路。


原文链接:http://fgw.qinghai.gov.cn/xwzx/fgxx/202112/t20211231_80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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