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时间:2021-11-27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提高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透明度,按照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定价范围、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张网”要求。近日,我委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发了《关于公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住房物业管理费等10项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并明确未纳入目录清单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和委托人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及“自愿委托、公平竞争、合理收费”的原则协商确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收费标准,违规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此次动态调整后的目录清单逐项列明了有关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定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等信息,便于群众查询、使用和监督。该目录清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实行动态管理,我委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适时更新目录清单相关内容,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原文链接:http://fgw.qinghai.gov.cn/xwzx/fgxx/202111/t20211124_79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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