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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市燃气行业成本调查制度助力深化气价改革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06-18 作者: 来源: 

  城市燃气位于天然气产业下游,是为各类用户提供配气服务的重要公用事业,也是配气价格改革的承载对象。按照委领导提出关于帮助地方加强公用事业成本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有关要求和促进城市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在我委价格司等司局的指导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的支持下,2018年以来,价格成本调查中心(以下简称为成本中心)联合中国城市燃气协会,采取定点和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城市燃气行业成本情况调查制度,开展了城市燃气行业2015-2017年、2017-2019年配气成本情况调查,完成了《城市燃气配气成本研究报告》,获得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要企业及社会专业研究机构的积极评价和高度认可。有关调查情况和对策建议如下。

  一、2020年度城市燃气行业成本调查的有关情况

  2018年,成本中心启动首次启动城市燃气行业配气成本情况调查,数据年限为2015-2017年,共有237家企业参与调查,最终形成150家有效样本企业成本数据,完成了《城市燃气配气成本研究报告》(2019年)。2019年底,在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成本中心与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继续合作,开展2017-2019年城市燃气行业成本情况调查,并形成制度化。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度调查工作推迟到2020年8月正式启动,于2020年12月下旬发布《城市燃气配气暨行业情况调查统计分析报告(2020年度)》。

  与上一轮调查相比,本轮调查主要在两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扩大样本企业数量。为提高样本企业代表性和数量的充分性,共对314家城市燃气企业进行调查,最后确定可供分析使用的样本企业265家。二是进一步拓展调查内容。调查内容涵盖企业经营、管网运营、配气成本、资产折旧等方面209个指标,覆盖2017-2019年3个年度。2020年度调查分析报告系统全面地分析了样本企业主要经营情况、天然气管网经济运行主要情况、售气价格构成和配气成本总体情况、按主要影响因素分类的配气成本情况、主要效率指标对配气成本的影响情况等。

  二、调查成果的应用前景

  城市燃气行业成本调查的成果,是社会可以经常使用、广泛应用的工具性基础资料,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为配气成本监审服务。一是通过比较企业实际会计成本与成本调查的相关数据及结果,分析不合理因素对企业实际成本的影响;二是研究确定对企业不合理因素影响的处理原则和方法;三是研究确定标准成本和标杆成本,激励企业主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四是提高确定配气监审成本的工作效率。

  为行业生产经营服务。一是对比类似企业平均成本水平及构成情况,客观评价企业的成本竞争实力状况;二是分析企业配气成本的薄弱环节,明确成本控制的方向和目标;三是研究确定提高企业成本竞争实力的方向、目标和路径。

  为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服务。借助于成本分析成果,进一步以配气标准成本评判企业配气成本实力,并据此作为引入或者选择不同社会资本投资城市燃气的重要标的或者依据。

  三、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调查分析的成果,结合开展实地调研所掌握的情况,进一步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是建立并完善城市燃气购销价格联动机制。城市燃气企业普遍对购气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较弱,部分地方仍然无法实现根据气源价格波动而自动调整售气价格。在当前城市燃气配售一体的情况下,促进完善并落实价格联动机制,既是完善是市场价格机制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城市燃气企业有序健康发展和保障市场供应等也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建立城市燃气配气标杆成本体系,完善促进企业节约成本的激励机制。地方政府是配气价格监管的主体,但存在不能充分掌握其它地区类似企业成本相关情况的“天然盲区”,不能够充分发挥对企业主动降低成本的激励作用,不利于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因此,为贯彻我委相关价格政策明确的标杆成本原则指导意见,应在开展全面系统调查的基础上建立标杆成本体系,并完善促进企业节约成本激励机制,推动城市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建立城市燃气企业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企业降本增效。在分析企业配气管网运行情况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对运维、销售和管理环节根据工作量分别制定人员效率和资产效率指标,建立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企业积极主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四是鼓励城市燃气企业扩大规模,实现规模效益。贯彻落实国家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扩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要求,鼓励企业扩大规模。一方面通过竞争,促进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规模效益。另一方面鼓励城市燃气企业发展工业、发电、供暖等非居民用户,实现能源替代。

  五是将配气成本经营能力作为评价城市燃气企业竞争力的主要指标。配气成本经营能力是城市燃气企业的主要竞争力,直接关系到当地城市居民的利益。因此,应逐步建立以配气成本经营能力为重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区域引入或者选择不同社会资本投资城市燃气的依据,促进不同区域企业展开公平公开的规范有序成本竞争,有效克服区域经营垄断性的弊端。

  六是适当扶持新建燃气企业,实施差别化的鼓励政策。城市燃气企业发展初期规模较小,负荷率远低于设计能力,因而配气成本普遍较高,体现了企业由小到大发展程中的客观必然性。因此,要通过区分不同发展阶段及城乡不同的市场特点,对新建的企业及农村地区的企业,实行不同的成本价格政策及财政税收政策,适当扶持企业渡过成长期。

  七是建立燃气行业价格成本情况调查制度。城市燃气价格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更应当重视城市燃气行业价格成本调查工作,建立并进一步完善调查制度,形成权威的全国城市燃气成本价格信息数据平台,持续向社会提供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调查成果,为深化气价改革和促进城市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基础服务。

  (作者:徐为民 秦绪龙  价格成本调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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